首先,按責任限制分類,再保險可分為比例再保險和非比例再保險。
比例再保險是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即分出人與分入人之間訂立再保險合同,按照保險金額,約定比例,分擔責任。對於約定比例內的保險業務,分出人有義務及時分出,分入人則有義務接受,雙方都無選擇權。
在比例再保險中,又可分為成數再保險、溢額再保險以及成數和溢額混合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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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運卡”是上海銀行與上海中潤解放傳媒有限公司合作發行的萬事達雙幣種信用卡,包括系列十二張星座卡片,每張卡片對應一款星座圖案,產品特色如下:
(一)客戶可根據自身所屬星座或喜好選擇任意一款圖案的“星運卡”(每人限申請一張卡片)。
(二)“星運卡”首年免年費,刷卡6筆任意金額即可終生豁免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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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再保險關系形成過程來看,再保險有以下幾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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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最早產生於歐洲海上貿易發展時期,從13707月在意大利熱內亞簽訂第一份再保險合同到1688年勞合社建立,再保險僅限於海上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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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意外險投保方式
 
一、消費者可到專業保險公司銷售櫃面購買:填寫投保單,保險公司收具保險費後出具保險憑證,保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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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意外險的保險責任一般涵蓋意外身故、意外殘疾、意外醫療、住院津貼等保障,各保險責任具體詮釋如下:
1.意外身故: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時,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意外身故保險金是全額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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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reinsurance)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
在再保險交易中,分出業務的公司稱為原保險人(Original insurer)或分出公司(Ceding company),接受業務的公司稱為再保險人(Reinsurer),或分保接受人或分入公司(Ceded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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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精算學的基本任務
 
精算學是運用數學、統計學、金融學及人口學等學科的知識和原理,去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進而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的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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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精算學的發展
 
保險精算學的產生是以哈雷慧星的發現者,英國天文學家哈雷(Halley)在1693年發表的世界上第一張生命表為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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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意外險定義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在出差或旅遊的途中因意外事故導致死亡或傷殘,或保障範圍內其他的保障項目,保險人應承擔的保險責任。而這裏意外事故的構成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意外發生的,即被保險人未預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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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意外險
提供因意外傷害造成的身故、殘疾,燒燙傷、意外醫療保險,住院誤工津貼及住院護理津貼。
平安全新一年期綜合意外險:全面覆蓋意外、醫療、津貼保障,醫療保障高達10萬元,3分鐘網上投保,全年無憂,保障範圍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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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經濟學的研究是和一國的保險發展狀況密切相關的。我們應該掌握國際上先進的研究工具、研究方法,並結合我國保險業的實際情況對我國的保險經濟學進行研究。綜上所述,可以看到,目前我國保險經濟學的研究依然比較滯後,缺乏必要的理論基礎的支撐。國外保險經濟學文獻可謂汗牛充棟,然而,許多重要文獻並不為國內大多數保險學者所熟知。我們只需對比一下國內外的保險類刊物,就可以發現,國內保險經濟學的研究基本上還停留在描述性的分析和數據羅列以及簡單的經濟計量模型的應用上,大多是實務研究有余,理論建樹不足,與國際保險學術研究差距仍十分巨大(王國軍,2005)。欲使國內保險學的研究真正深入下去,必定首先從保險經濟學這個基本分析工具人手,構建適合國內研究水平和形勢的保險經濟學學科體系。當然,以上筆者所述實為一家之言,希望能求教於大方之家。保險經濟學體系構建仍需探索和升華,許多方面的研究有待完善和提高,這需要學界、業界同仁的共同努力。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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